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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海外留学人才: 您好! 浙江省长兴县资源丰富,交通便利,经济繁荣,已成为中外客商投资的热土。 近年来,长兴县为了深入实施科教兴县、人才强县战略,扎实推进创业富民、创新强县,促进自主创新和科技创业,县委、县政府出台了“南太湖精英计划”。 政策支持 近期,为进一步深化实施我县“南太湖精英计划”,对带项目、带技术、带资金,且具有国外工作经历的留学归国创业领军人才及其团队提出了《2010年“南太湖精英计划”实施办法》,对经评审入选“南太湖精英计划”的A类、B类、C类项目提出了更优惠的政策: ①一次性给予100—2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,并根据创业项目的产业化程度和发展前景,对在三年内有税利贡献,且年销售收入达到一定规模的,再给予50—100万创业奖励资金;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工作场所和不少于1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住房公寓,三年内免收租金。 ②从事科技开发项目的,经论证、审批,根据其项目的投资需求,县创业风险投资公司可给予不低于150—300万元左右的创业风险投资。 ③对符合国家和省、市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,生产过程中流动资金不足的,由有关担保公司给予不低于300万元左右的资金担保。 ④以技术成果入股投资的,经评估,根据投资方的约定,其技术成果可按注册资本不低于30%、最高不超过70%作价入股。 ⑤对企业创办后三年内所得税形成的地方财政收入部分,全额奖励给企业用于研发或扩大生产。 ⑥领军人才同时享受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行政、医保、居住、教育、交通、金融等方面服务,以及引进人才的个人收入所得税县得部分奖励、人才开发资金资助、人才培养等方面优惠政策。
申报对象 一是具有国外工作经历(学士学位的在国外工作5年以上,硕士学位的在国外工作3年以上,博士学位的在国外工作1年以上);或者是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: 1、目前在海外工作(创业)的领军人才及其创新团队; 2、目前已在国内其他地区工作(创业),有意来长创业的留学归国领军人才及其创新团队; 3、2009年6月1日后,来长投资创业的留学归国领军人才及其创新团队; 4、在世界500强企业从事研发工作满2年以上的高层次人才。 申报领域 2010年 “南太湖精英计划”主要引进在生物医药、新能源、环保节能、新材料、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等重点发展产业中,带项目、或带技术、或带资金,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领军人才及其创新团队。 2010年是长兴实施“南太湖精英计划”的深化之年,热忱欢迎你们参与申报“南太湖精英计划”。有意申报“南太湖精英计划”,请将项目信息、联系方式发送至:nacenter2009@gmail.com。 如有疑问,可以致电北美洲中国学人国际交流中心 上海办事处 021-63806909。我们将竭诚为你们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。 北美洲中国学人国际交流中心(www.nacenter.us) 中华海外人才网www.chinaoverseashr.com 2010.4.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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